什么情况应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?
- 分类:新闻中心
- 作者: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2-07-08 17:20
- 访问量:
【概要描述】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
什么情况应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?
【概要描述】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
- 分类:新闻中心
- 作者: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2-07-08 17:20
- 访问量:
详情
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
1.房屋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、裂缝、变形、腐蚀等现象的;
2.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;
3.自然灾害以及爆炸、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;
4.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;
5.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。
关键词:
上一个:
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?
下一个:
无
上一个:
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?
下一个:
无
相关新闻
是从事房屋安全检测、房屋安全检查、房屋安全鉴定、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专业一体化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
样式
发布时间:2022-07-13 19:19:08
版权所有 © 河南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2019599号 营业执照 本网站支持IPV6 网站建设: 中企动力 郑州 SEO标签